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决策运行机制,有效防范和杜绝发生违纪违规行为,确保党政联席会议事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有序进行,学院对党政联席会成员规定如下:
一、自觉遵守国家、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。
二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客观、公正、公平的进行党政联席会议事工作。
三、坚决贯彻学院党政联席会有关规定,不得未经研讨与批准,擅自做出相关决定。相关问题,应及时请示汇报。
四、应按规定在《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》上签字。
五、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他人的财物或好处。
六、不得以节日走访、工作汇报、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送礼、宴请等。
七、不得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。
八、不得私自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升舱、特殊待遇等。
九、严格保密纪律,不得向外泄露有关讨论情况或其他信息。
十、自觉接受各项监督。